根据《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8〕1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续贷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江苏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一)申请对象
下一学年有意向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江苏籍全日制研究生(仅限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 5月15日前,学院通知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金沙集团3354cm2018-2019学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提交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芮伟康邮箱ruiweikang@njau.edu.cn。
2. 5月17日前,学院审核研究生信息,并将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院。
3. 学校报送并经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通知学生领取审批表。
二、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
(一)申请对象
往年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且下一学年有意向续贷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江苏籍研究生(基础名单可参考附件2)。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 5月21日前,学院通知研究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并在系统里填写续贷声明,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字数不得少于200字。
2. 7月10日前,根据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要求,需要开具书面续贷证明的同学,请下载附件3并填写完整后,前往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D409)王老师处办理审核盖章事宜,电话:84395050。
三、注意事项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为一年一签订,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 已经办理过校园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必备程序,各位同学要充分重视并认真落实。
附件1:金沙集团3354cm2018-2019学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
附件2:金沙集团3354cm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基础名单(研究生)
附件3:2018-2019学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认证证明
金沙集团3354cm金沙集团3354cm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