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16年11月26日进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如你已入学满两年(以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修满学分(30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经导师认可)、学费等费用已交清可申请答辩。申请者请看金沙集团3354cm网页“硕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及答辩相关要求”。参加这次答辩的学生,务请于10月25日前将答辩信息告知金沙集团3354cm院办(025-84395262),并和院办周老师联系查重、抽检,被盲检的论文务请于10月31日前提交两本用于送检;其他论文务请于11月15日前提交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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