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各位指导教师:
2017年校SRT计划项目(包括创业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及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2015级在校大学生可申报各类项目;其他年级学生可合作申报创业项目。
2、项目申报以课题组为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每个课题组不超过3人,其中一名为项目主持人。校SRT计划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每个课题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一名为项目主持人。
二、立项数量
1、校级SRT计划项目:32项;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4项
3、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3项;
4、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项
5、院级SRT计划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三、申报程序、数量和时间安排
1、项目主持人提交申报书:所有级别的项目均需提交纸质版的项目申报书,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提交两份纸质申请书(有签、章)、校级项目提交一份纸质版申报书。
请于2017年3月6日前将申报书提交到院教务办(生科楼B4009A)。
2、学院评审:按照《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给予排序;评审结果将上报学校教务处。
通过学院评审的各级SRT项目,请及时在SRT系统进行申报:在教务处网站主页点击“SRT管理系统”进入(或者通过校园信息门户进入),初始账号密码为本人学号。申报方法参照网页上的“使用指南”。请及时通知指导教师于3月16日前在SRT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工作。
四、项目要求
1、SRT计划等项目要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研究题目可以是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由学生独立提出,也可以是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2、创业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以我校各类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具有较好应用价值的项目进行创业研究。项目组可由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构成。学校将对较好的创业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支持。
3、项目难度应适中,适合学生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行。研究期限以1年为宜。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指导老师要副高以上职称。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采取双导师制,即专业导师和实验导师。根据项目内容,专业导师在相关学院选择,对导师的要求同校SRT项目;实验导师在相关中心选择,应选择与项目关联性较大的功能实验室的负责老师(具体见各中心网站或向各中心咨询)。其它要求与校SRT项目相同。
5、项目必须重视和突出对大学生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五、经费及管理
1、项目申请应注明经费来源和申请数额,由指导教师全额资助或由企事业单位委托并资助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2、申请资助的项目经费数额为:
(1)校级:1200元/项;
(2)省级:不分项目类别,每项经费总额在6000元以上。
(3)国家级:自然科学类20000元/项以上;创业训练项目10000元/项以上;创业实践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一般在3-10万元/项。
3、项目经费的管理按照《金沙集团3354cm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
1、各项目组务必认真对待此次SRT项目申报,项目若通过评审被立项,各项目组成员应重视项目的实施,全身心投入项目研究中,按时接受学校与学院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撤项。
2、各项目组务必在放假期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项目选题,寒假期间完成项目申请书的设计与撰写工作,并与指导教师电子邮件联系进行修改完善,在3月9日前完成项目申请书定稿。
3、对于未能被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学院将酌情考虑设立成院级项目,项目完成后,经学校验收通过后,可视为校级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学校执行。
4、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计1学分进入个人成绩单,验收结论及取得的成果将作为项目组成员免试推荐研究生必要条件。
金沙集团3354cm教务办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