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3354cm金沙集团3354cm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一、加分细则
类型 | 项目 | 加分方式 | 备注 |
类别 | 获奖等级 |
竞赛 | 科技类(含团体) | 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6/0.5/0.4 | 科技比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等相关项目。集体项目按人数折算计分,最低加分0.1。特等奖与一等奖同样加分。 |
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5/0.4/0.3 |
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3/0.2/0.1 |
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3/0.2/0.1 |
院级比赛(一等奖) | 0.1 |
文化类(含团体) | 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6/0.5/0.4 | 文体比赛包括文化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比赛(如: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专项比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运动会等)。集体项目按人数折算计分,最低加分0.1。 |
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5/0.4/0.3 |
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3/0.2/0.1 |
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 | 0.3/0.2/0.1 |
院级比赛(一等奖) | 0.1 |
论文发表 | SCI收录 | 影响因子≥3(第1/2/3作者) | 0.6/0.5/0.4 | 1、所发表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其他内容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2、独立作者得分等同于第1作者,SCI论文加分只认可前三作者; 3、“核心期刊”的认定范围及类别依据《金沙集团3354cm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目录》。 |
影响因子2-3(第1/2/3作者) | 0.5/0.4/0.3 |
影响因子1-2(第1/2/3作者) | 0.4/0.3/0.2 |
影响因子≤1(第1/2/3作者) | 0.3/0.2/0.1 |
核心期刊 | 一类核心(第1/2作者) | 0.4/0.3 |
二类核心(第1/2作者) | 0.3/0.2 |
三类核心(第1/2作者) | 0.2/0.1 |
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诗歌、散文、简讯等艺术作品 |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 | 0.3 | |
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现代快报等南京地区同类报纸 | 0.2 |
专利 发明 | 授权(发明人排名1/2/3) | 0.4/0.3/0.2 | |
资格与等级 | 国家(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级优秀或三级合格/三级优秀) | 0.1/0.2 | |
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四级分数≥533、六级通过/ 四级≥604、六级分数≥533) | 0.1/0.2 | |
普通话测试(在本校测试)成绩≥92/94 | 0.1/0.2 | |
雅思≥6/托福≥90 | 0.2 | |
通过中国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律师、会计等资格考试 | 0.2 | |
评奖评优 | 参加社会实践被表彰的先进团队负责人、先进个人、优秀报告(论文)的第一作者 (省级/校级) | 0.3/0.2 |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团员 (省级/校级/院级) | 0.3/0.2/0.1 | 校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加分 |
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运动员、 (校级/院级) | 0.3/0.1 | |
优秀志愿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 0.4/0.3/0.2/0.1 | 志愿者大队成员服务满两年者均可获评院级优秀志愿者 |
十佳宿舍/先进宿舍(校级) | 0.2/0.1 | 所在宿舍成员均可加分 |
其他 | 担任学院主要学生干部(部长及以上、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一年(含)以上 | 0.2 | |
任职满一年的班长、团支书 | 0.1 | |
二、减分细则
项目 | 减分方式 |
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七次及七次以上 | 0.6 |
学院通报批评六次 | 0.5 |
严重警告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五次 | 0.4 |
警告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四次 | 0.3 |
学院通报批评三次 | 0.2 |
学院通报批评二次 | 0.1 |
三、说明
1、以上所有加、减分条件均须在综合测评所在学年内产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以证书或组织机构发文日期为准。
2、同一团队(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加分不兼得,取最高加分计算。
3、不同项目加、减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0.6分。
4、学年内获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加分资格;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加减分可抵消。
5、个人:每学期累计三次各项通报即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入党资格。
班级:班级各项检查普遍问题严重的将在通报上进行班级批评,累计两次班级批评将取消该班级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6、本办法仅限于学校现行综合测评体系施行,如学校综合测评体系进行调整,学院将对本办法进行修正。
7、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金沙集团3354cm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